“开闸”四年增至112250件 环境公益诉讼还得为钱发表时间:2020-12-06 23:19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两年来,“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04446件,其中环境资源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占办案总数的54.9%。”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在此前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道。2019年以来,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的回复整改率达97.1%,绝大多数公益受损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。 为了让污染主体承担修复责任,落实“谁污染,谁治理”,2015年新《环境保护法》第五十八条公益诉讼条款首次将“破坏生态”的行为纳入环境公益诉讼的范围。同时对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社会组织的条件做出明确界定,赋予了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。鉴定费用方面,在环境公益诉讼中,检察机关可先鉴定后收费。 “此前,作为环保组织和公众想要真正问责并推动污染企业整改,只能是举报或者曝光,有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之后,保护环境就有了强有力的抓手。”全国检察机关紧盯黑臭水体治理、涉重金属排放、固体废弃物处置、生活、放射性化学药品管理等领域问题。而数量急剧增长的公益诉讼案得以审判,不仅让污染环境者付出了沉重代价,增大了污染者的违法成本,更有力震慑了潜在的污染者。 不过,“立案难”的门槛被拆除,并不意味着环境公益诉讼的道路已经畅通无阻。环境治理,污染查处只是第一步。比查处污染更棘手的,是污染的修复。有专家表示,目前各地环境公益诉讼的框架基本建立,但各省推进却参差不齐。江苏、浙江、山东、广东等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设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专项基金,创新公益修复方式,打通公益保护“最后一公里”。但是,形成强烈对比的是,2015年全国范围内有700家组织有诉讼主体资格,却只有9家提起了诉讼。 |